2018-04-19 17:51:00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8864
亚马逊澳大利亚站点12月5日正式正式开放以后,收到了全世界亚马逊卖家的关注,成为亚马逊全球站点之一。在亚马逊澳洲上有许多卖家已经进行试运营,但是还是有许多卖家处于观望状态。
及早并且及时拥有澳洲税号
澳洲税局规定海外卖家在澳洲年收入超过澳币$75,000后才必须申请离岸税号,但是由于澳洲亚马逊在2018年7月1日后会要求所有卖家提供ARN(ATO Reference Number),即与增值税关联的澳洲税局参考号,所以等同于亚马逊的卖家必须注册澳洲税号。2017年的欧洲VAT风波,就是鲜活的例子,所以想要做好亚马逊澳洲站需要及时且及早的注册属于自己的澳洲税号。
澳洲站要征收GST了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已经通过新GST法案,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入境澳大利低价值销售品(即海关价值等于或低于1000澳元)征收商品和服务税(GST)。商品及服务税(GST)指的是对澳大利亚境内销售的大多数商品及服务征收的税,税率为10%。
2018年7月1 日澳大利亚政府对GST有一项新政策修改,区别如下:
出售低价值进口产品,需要注册和支付GST
如果您向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低价值进口商品,销售总额在12个月内达到7.5万澳元或以上,则您需要注册和支付GST。
在12个月内达到GST注册门槛7.5万澳元的企业将需要:
• 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注册GST税
• 向应课税销售收取GST税
• 向ATO报GST税
• 向ATO支付GST税。
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注册并支付GST。若企业不履行新法规中要求的义务,则可能受到处罚。
谁需要收取GST?
如果您是直接向澳大利亚销售低价值商品的商家,则您可能需要在销售时收取GST;
如果您是经营在线销售平台(例如应用软件或网站)的运营商,商家通过销售平台向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低价值商品,则您将负责收取GST;
如果您是通过在线销售平台销售进口低价值商品的商家,则在线销售平台将负责收取GST; 如果您是协助消费者将商品运送到澳大利亚的转运方; 则您可能需要作为商品的转运方收取GST。
新政下,运输商(Transporter)一般不视为转运方,不负责收取G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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